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已过户,当事人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与履行情况,请求对方返还房屋或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