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福州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福州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2.《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014年4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一)电动自行车;(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 3.《福建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2014年7月16日省公安厅闽公综﹝2014﹞368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