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进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点击“志愿登记”2.进入志愿登记界面,点击“变更撤销”3.进入变更页面,点击“捐献意愿”,删减或者增加捐献器官或组织,点击“变更意愿”如果是完全取消志愿者属性,则需要点击“撤销登记”,即可撤销志愿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器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