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具体情况而定,根据财税[2009]122号与财税[2014]13号文件规定,协会、商会如果取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其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以及接受的捐款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取得免税资格而收取的会费,以及接受的捐款,不能免税. 法律依据: 《税务总局令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