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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是法律关系吗
释义
    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个: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一、不当得利被有权管辖法院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当得利法律效力有哪些
    法律效力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人。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对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议,但无论其属于事件还是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发生不当得利引起债的关系形成后,必然产生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三、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失利人知道不当得利时开始计算。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方面: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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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