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 刑事诉讼 和民事 诉讼 可以这样理解: 刑事诉讼: 1.危害国家安全案;2.可能判处无期、 死刑 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民事诉讼: 1.重大涉外案件(标的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 管辖 (海事海商, 专利 纠纷,重大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 经济纠纷 )。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 刑事案件立案 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