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装修期算不算租金呢? |
释义 | 装修期间是否支付租金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装修期间属于租赁期间组成部分,应当支付租金。租赁房屋的,何时开始计算租金以及租金的计算方法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作出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开始计算租金。因为,租赁合同自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实际交付租赁物时开始生效,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即负有给付租金的义务。 一、租商铺合同怎么签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去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等。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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