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将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新能源车专用牌照额度自启用之日起满3年,才能转让车牌。 法律依据: 《上海新能源车送沪牌政策》 第一条 即在本市注册登记且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发生转让、变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是专用牌照额度自启用之日起满3年。 二是二手车受让人与购买新车消费者必须具备同样的要求,并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三是二手车受让人为个人的,须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经本市相关部门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向二手车受让人发放确认凭证,受让人凭确认凭证和相关材料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转让、变更后,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二手车受让人将无法取得免费专用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