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的年限不得少于13年,具体要根据罪犯的表现来决定。一般改判是,表现良好的会减刑为18-20年有期徒刑;如有立功表现,可减刑至15年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则可减刑至13年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