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件准备: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围产证,赔偿证,过往检查的化验单,B超单据等一切怀孕之后的检查结果、单据之类。 孕妇建档一般需要带上身份证,参加医疗保险的要带上医保卡,有些医院还要求带准生证。当然,各地医院的规定可能都不一样,准妈妈去之前最好打电话咨询清楚,避免因漏带证件来回奔波。 孕妇建档一般会有12次孕期检查,分别在妊娠第12周至14周、第15周至第20周、第21周至第24周、第25周至第28周、第29周至第30周、第31周至第32周、第33周至第34周、第35周至第36周、第37周、第38周、第39周和第40周各进行一次孕期检查。而且每次孕期检查都需要检查孕妇的体重、血压和脉搏,同时包括测宫高和腹围、查体、多普勒听胎心等检查项目,另外还需要进行营养评估测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 (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 (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 (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 (八)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