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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划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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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