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刷别人信用卡3000罪名成立吗 |
释义 | 1、盗刷别人信用卡3000罪名可能成立、也有可能不成立。 (1(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 (2)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以下行为可能犯的是信用卡诈骗罪: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一、盗刷信用卡谁承担责任? 1、盗用人:第一责任人 从民事角度出发,盗用人与持卡人之间是侵权责任关系,应当承担返还该笔财产的责任。 盗用人如果盗刷的数额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盗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发卡银行:安全保障义务 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以保护持卡人的财产安全。银行未尽到安保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比如,持卡人在ATM机上办理业务时,其信用卡账户信息和密码被犯罪分子安装的设备窃取。同时,银行并未在ATM机周边设置提醒,警示标示。那么银行未尽到提醒义务、安全保障义务。 3、特约商户:合理审慎义务 作为银行特约商户,当持卡人凭信用卡签名消费交易时,应按特约商户受理协议,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认真核对持卡人在POS交易凭证上签名是否与卡正面凸印的拼音、卡背面签名条上预留的签名相一致。如果,商户未此义务,致使他人信用卡被盗刷,则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4、持卡人:妥善保管义务 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因丢失或将自己的卡交由他人使用信息泄露导致被盗刷,持卡人则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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