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 一级医院祥皮,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 90%支付; 2.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 10000 元(含)的部分按 85%支付、100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谨历差分按 90%支付; 3.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 5000 元(含)的部分按烂宏 80%支付、5000 元至 10000 元(含)的部分按 85%支付、100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 90%支付。 4.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 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力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