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和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二、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五、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六、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七、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结语 在办理结婚证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二寸彩照等。对于特殊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离婚证书、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等。准备齐全这些材料后,再去办理登记手续,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