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海关缉私科,隶属于海关总署管辖,在给予走私者处罚时,以自己的名义处罚,不使用公安机关的办案系统处罚。因此,不会留下案底。 如果是被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处罚的,则会在公安系统中留下案底。被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其设在海关,为海关总署与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该机构主要负责对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扣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