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缺乏同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小朋友一起生活的训练和锻炼,不懂得分享和轮流,父母的宠爱可以说全被唯一的孩子所占有,家中的玩具、点心或衣物都属于他一个人,容易滋长不合群、自顾自、独占一切的思想、感情,同情心与责任感也显的比较薄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