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2006年,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农业税在全国税收中的占比已经很小了,取消并不会对国家运行造成大的影响、到了现代社会,工商业取代农业成为税收的主要来源。国家不再需要从农业收取大量税收来支持国家运行和工业、商业体系建立、农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基石,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体制下,农业始终是弱势产业,当一个国家有能力减轻农业负担,甚至补贴农业时,都会促进工商业反哺农业,保证农业稳定、我国人口绝大多数在农业上、在农村,要减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减少社会矛盾,必须要让农民这个群众富裕起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