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没有红绿灯路口两车撞了的责任划分如下: 1、如果双方都属于正常行驶且未避让导致的事故,负同等责任; 2、未让有优先通行标志的主路车辆先行,发生事故支路车辆负全责; 3、两条路都未标注优先通行标志发生事故,未让右方车道车辆先行发生事故,未让行方负全责。 在没有红绿灯路口的行驶规定如下: 1、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2、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但有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有让行标志的一方需要让行;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特殊的十字路口:环岛。环岛行驶原则:进环岛车让出环岛车;环岛内侧车辆在出环岛路口前,应该提前并线至外侧车道。 综上所述,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两车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