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防教育的原则是 |
释义 | 国防教育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从教育形式看,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是国防教育的两种基本形式。 二是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从教育对象看,国防教育可以分为普及教育和重点教育两种类型。 三是理论教育和行为教育相结合。就教育内容和方法看,国防教育包括理论教育和行为教育两个方面。 1.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这是两中不同的教育方式,经常教育规定的是教育的时间性,要求国防教育要坚持经常,不能时断时续。集中教育规定的是教育的组织方式,即,国防教育的时间、内容、人员等都可以集中。两种方式的结合,是指在经常教育中可以把人员、内容集中起来进行;同时,集中教育也可以经常搞。 国防教育的经常性,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其一是把国防教育法制化,通过法律制度把国防教育规定为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是国防教育的内容规范化,要制定全国性教育大纲,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教育内容;其三是每一个地区、每一个部门的国防教育,都应该有计划、有步骤,有专人负责,有规定的时间,有具体制度,还要有监督检查。只有这样,才能把国防教育活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专门活动,持之以恒地抓下去。集中教育,是指根据教育对象或教育目的的需要,进行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内容的教育活动。集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一,对专门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其二,利用特定时间进行集中教育。 其三,利用专门事件进行国防教育。经常性国防教育与集中性国防教育,是国防教育中两个互补的形式,不能相互替代,只能同时存在、相互结合。在经常性教育中,培养了公民关心国家安危、支持国防建设的观念;集中教育,不仅可以培养国防教育骨干,还能起到强化公民国防意识、激发爱国热情的作用。不管是在和平环境下,还是在战争状态下,都要坚持国防教育的经常性与集中性相结合。 2.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这是对国防教育对象的两种规定,即把国防教育对象区分为普及教育对象和重点教育对象。 国防教育中的“普及教育”,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指国防教育对象的“全员性”。国防教育是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教育,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一般教育,因此,它的对象应该是全体公民。包括从普通百姓到各级领导;从学生到各类工作人员;从青壮年到老年。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碍开展国防教育。其二是指国防教育方式的多样性。国家的一切教育工具和教育方式,都对国防教育开放。国防教育可以运用一切可能的舆论工具,包括广播、电视、报刊、课堂、国防教育基地等等。也可以运用各类宣传形式,如,报告会、知识竞赛、歌曲、影视剧等开展国防教育。 3.理论教育与行为训练相结合。国防理论教育,是指进行系统的国防理论学习;行为教育则主要指军事技能和体能训练。 国防理论是关于一个国家的国防建设与国家防卫的思想体系。国防理论知识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从思想上认识国防建设的重要性,认清国防建设与公民利益的关系,了解自己所担负的保卫国防的责任与义务,还要掌握必要的国防和国家主权知识。思想、理论上的认识,是行为活动的基础,思想上有了对国防建设、捍卫国防的正确认识,在行动上才会比较自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四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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