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异地办理功能现已上线!"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受理点应及时传送信息至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在法定时限内制作核验发放证件,申请人凭回执领取。办理周期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有条件地区可缩短制发证周期。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拓展延伸 便捷服务!异地办理身份证功能全面推出!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依赖于身份证,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我们需要在异地办理身份证。为了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我们高兴地宣布,异地办理身份证功能已经全面推出!无论您身在何处,只需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填写在线申请表格,我们的专业团队将协助您完成办理流程。这一全面推出的功能将极大地方便那些需要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们,节省时间和精力。我们致力于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让您的生活更加便利。立即体验这一便捷服务,享受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便利! 结语 异地办理身份证,我们办得了!无论您身在何处,只需准备好材料,填写在线申请表格,我们将全程协助您完成流程。受理点将及时传送信息至常住地公安机关,确保审核签发迅速有效。我们承诺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您只需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我们致力于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让您的生活更便利。立即体验这项便捷服务,享受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便利!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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