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规定每个月多少天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需要双方协商决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法院通常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但如果探视行为对孩子成长健康有负面影响,或孩子明确不愿被探视,可以向法院起诉中止探视权。探视权人如果有重大疾病、家暴、道德败坏等行为,探视权可以被取消。 法律分析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规定一个月几天需要双方协商来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离婚探望孩子多长时间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对孩子的探望权方式、时间,如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具体探视子女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 2、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可以取消探视的情况有: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等。 结语 离婚后的孩子探视权需要双方协商决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探望方式和时间,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通常会判决另一方每月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有一至两天的时间。然而,如果探视权对孩子的成长健康有明显影响,或者孩子明确不愿被探望,可向法院起诉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此外,除非有特殊情况,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取消探视的情况包括探视人患有重大疾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道德败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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