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商业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作用1、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廉。对于买方来说,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对于卖方来说,对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3、银行承兑汇票在有效期内可以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转让,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条件1、申请人为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依法成立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到期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3、申请人近两年在银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4、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出票人需提供该笔业务项下真实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及相关交易发票;5、能够提供相应的担保,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6、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程1、银行审批同意后,出票人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办理相关担保手续;2、银行与出票人签订相关合同;3、出票人签发票据,银行加盖汇票专用章,交付给出票人;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督促出票人将足以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存入银行账户;5、汇票到期前,持票人将银行承兑汇票送交其开户银行办理托收;6、托收银行将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收款凭证传递给承兑银行;7、划转汇票款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八条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