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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新增10天育儿假什么时候实施
释义
    广东新增10天育儿假是12月1日上午实施。
    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新增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三十五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第三十六条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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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