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以及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一、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二、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三、涉外经济合同的特征 涉外经济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合同具有涉外因素。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这一特征,是涉外合同与国内合同最显著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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