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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南人在东莞怎么办理准生证
释义
    

法律主观:
    


    湖南省登记的夫妻生育证办理程序1。夫妻生育前向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家表达生育意愿后,专家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出具生育证发放登记表。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中填写基本情况,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将下列材料交给女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家:① 生育证发放登记表;② 结婚证明书(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明书、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③ 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免冠近照各一张;④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鉴定证明。3、计划生育专家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领取生育证。4、发证机关应当在核实计划生育专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后,及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于10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当出具说明理由的书面文件。5、计划生育专家将生育证、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通知文件提交夫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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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2: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