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慢病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慢病医保必须在医保参保地办理。如果属于居民医保或者新农合,就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并且在当地医保范围内医院就医才可以报销。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如果是职工医保,在单位参保地办理慢病医保,在自己医保范围内医院就医的费用可以报销,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医疗保险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重症慢性病进行鉴定,鉴定工作一般每季进行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负担。医疗保险机构对符合重症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配发重症慢性病就医卡。 法律依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应得利息分别计算和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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