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已有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IPO成功登陆证券交易所市场,还有不少挂牌企业正在积极筹备从新三板转到证券交易所市场。新三板挂牌企业IPO流程主要包括: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IPO,聘请中介机构。公司要进行IPO,首先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聘请具有承销资格的券商及合格的会计事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 2、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与上市辅导。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IPO项目的进度表,合理安排申报的节奏。 3、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 4、制作申报材料,向证监会提交IPO申报 5、证监会初审,公司在股转公司暂停转让。 6、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在股转公司摘牌。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 将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的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