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沂搬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想了解新沂搬迁补偿标准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被拆迁房屋为个人住宅且为合法建筑,被拆迁人选择安置的,与安置标准面积相等部分按《新沂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给予安置,超出安置标准面积部分,按楼房每平方米560元、平房每平方米500元、瓦房每平方米430元给予补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楼房每平方米800元、平房每平方米700元、瓦房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为企业或村集体自有的合法建筑,按楼房每平方米550元、平房每平方米450元、瓦房每平方米350元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二、装饰装潢及附着物补偿 被拆迁房屋的装饰装潢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新价字[2005]116号文件执行。 三、搬迁补助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给予补助。 四、临时安置补助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4元给予补助。已建成拆迁安置房可直接入住的或被拆迁人自动放弃安置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在建或未建安置房的,按实际过渡时间(按月计算)加6个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提前搬迁奖励合法住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150元;6-10天内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11-15天内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 六、安置房补缴差价选择安置房的,被拆迁人按楼房每平方米50元、平房每平方米100元、瓦房每平方米150元补缴安置标准面积部分的差价。超出安置标准面积部分,优惠购买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成本价购买,剩余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对安置标准面积部分,拆迁人可根据安置房所在楼层不同,确定不同的价格,作为因选择不同楼层补缴或支付差价的依据,但均价应等于安置房成本价。被拆迁人选择房屋的价格超出安置房成本价的,由被拆迁人补缴差价;被拆迁人选择房屋的价格低于安置房成本价的,由拆迁人支付差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