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深圳市院校毕业生; 3、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