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审结是法院对案件作出明确的处理结果,如作出判决,调解,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还有移送其他法院等情况。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书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第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后仍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应当依照前项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