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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项加扣除都不符合要填吗
释义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需按实际情况填写,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规定,首次享受时需填写《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变更情况需及时更新。新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在入职当月填写并报送《扣除信息表》给扣缴义务人。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税务相关信息填写中的专项扣除一项是不可以随便填写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拓展延伸
    专项扣除是否适用于填报申报?
    是的,专项扣除适用于填报申报。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享受相应的专项扣除政策。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项目,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相应的扣除项目。通过填报申报表格,纳税人可以申报自己符合的专项扣除项目,从而减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因此,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来说,专项扣除是填报申报时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结语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填写税务相关信息时,对于专项扣除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根据法律依据,纳税人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并报送《扣除信息表》给扣缴义务人。对于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入职当月也需要填写并报送《扣除信息表》给新的扣缴义务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纳税人可以享受专项扣除政策,通过填报申报表格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从而减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请纳税人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专项扣除是填报申报时的重要政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章 源 泉 扣 缴 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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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