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无效的情形 加盖公章的空白 合同 无效的情形如下: 1.因当事人无合法资格而无效 2.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 3.因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合同盖公章是否有效 合同盖公章有效。合同盖公章一般有法律效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 1.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1)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 2.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