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势变更原则是如何实现的 |
释义 | 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是变更合同和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合同有效没有公平怎么办 订立合同时有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一方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二、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无条件退房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购房一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1、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 2、双方协商一致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因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在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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