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产权转移办理流程如下:1、如果是因房屋买卖,办理过户,需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2、填写过户登记申请表;3、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审验材料;5、符合登记条件的,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手续,颁发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