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保全 |
释义 | 合同属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协商,因此可以约定对于合同权利的处置。签订合同之前,是可以事先约定放弃诉讼权利的,这是双方的权利,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放弃,法律的规定是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里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就是当事人的自治权利,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一、合同违约起诉期限是多久? 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确立诉讼时效制度,对于促使当事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时结束法律关系不确定状态,解决合同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实行这一制度,要求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符合这两项规定的,当事人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二、签订保险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 签订保险合同要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主体合法,包括合同主体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主体的意思是真实的,主体有权处分合同标的,客体合法,即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的,内容合法,即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合法,式合法,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要求。如法律规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则应采用书面形式。 2、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最大的诚信原则对投保人和保险人有不同的要求。由于保险活动存在不确定的保险风险和赔偿风险,要求当事人诚信守信,诚信守信,善意从事,不欺诈,严格履行义务; 3、公平互利的原则。这就要求保险合同的订立要公平,兼顾各方利益。保险合同各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各有不同的利益。在保险合同中,各方的权利理地确定,实现互利; 4、协商一致原则。这就要求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协商,各方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尊重他人的利益。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各方共同决定,保险合同关系应在各方意思一致的基础上形成; 5、自愿制定原则。这就要求保险合同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订立,即当事人以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参与保险关系。没有人能强迫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6、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承担社会责任,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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