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桥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1、提交相关材料; 2、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 3、带本人户口簿、照片递交到办证窗口; 4、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5、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的,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领取居民身份证; 6、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 7、领取居民身份证。只要是代办和代取身份证的,居民必须带着本人身份证。 身份证异地补办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 2、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