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专利审查会审查以下内容: 1、主体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申请专利的资格; 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真实; 3、申请的发明创造是否为授予专利的范围; 4、专利审查审的其他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 (四)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