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托管机构有哪些 |
释义 | 全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每个省都有。 股权托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如成都托管中心),接受股份制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股东所持股权进行集中登记管理的行为。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包括什么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如下: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转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转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股权转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评估、验资;转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公室立项确认,然后到资产评估办公室进行评估。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直接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变更后的资本;转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股权变动的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股权出质意味着什么 公司股权出质意味着有两种情况: 1、大股东缺钱,债权人要求公司以大股东的股权做质押; 2、公司缺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需要提高产能,需要融资度日,无论是银行借款,或者民间融资,都有可能要求大股东用股权质押担保。 一、股权出质主要有以下风险: 1、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 2、未办理出质登记的风险; 3、出质人擅自转让出质的质权的风险; 4、出质人不是股权的有权处分人的风险等。 二、股权出质的风险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质量就像股权转让一样,质权人接受股权质量意味着从质权人手中接受股权的市场风险。股价波动的频率和幅度远远大于传统的担保实物资产; 2、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法律风险现行股权质押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着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则的优先受偿权不同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具有特殊性。 综上所述,股权出质是将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三、股权托管与债权托管的不同 (一)股权托管与债权托管的目的不同 作为所有者实施股权托管的目标,必然是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最大化的使资产安全增值;而债权所有者进行债权托管的目标,则是为了加强债权催收,改善债权人的资产结构,提高债权人的经营能力。这种情况决定,相对于股权托管,债权托管更容易实现托管目的。 (二)股权托管与债权托管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不同 在公司正常情况下,股权拥有者拥有公司控制权,而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权拥有者拥有公司控制权。从托管标的看,债权托管,实质上是一种具体的财产求偿权的委托,债权受托方只能通过咨询、服务、扶持、监督资金投向等方式为负债公司提供帮助和服务,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大化的收回债权,并不能参与公司具体的经营运作。所以,债权托管只是企业外部人之间的行为,因此,在公司正常运行情况下,债权托管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对企业的市场合约关系结构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企业的权属主体没有发生变化,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而股权托管,是包括选择经营者权力、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权利束的托管。由此可见,相对于债权托管,股权托管使公司控制权发生了转移,股权托管改变了企业市场合约关系结构,受托人成为企业实际上的权属主体。这种转换,使企业实质上受外部人的控制,而这种控制权具有模糊性、不可控制性和不可预测性,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因此,债权托管可以达到旱涝保收,而股权托管则可能导致资产侵蚀。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股权托管是所有权变异后的托管,是权责利不对等的托管。而债权托管是债权人的市场行为,不涉及其它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经营也不存在什么实质性影响,是权责利对等的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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