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学校资产管理实行“统一所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在各单位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基础上,为规范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履行岗位责任,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资产需要维修、保养、调剂、更新、报废的,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提出。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