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原公司工作4年,只找到了几个月的社保,其他时间找不到,当地的社保也查不到,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查不到公司交的社保原因有:1、公司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保机构与所查询的社保机构并不是同一市或者同一省。2、查询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与参保时录入的身份证号码有出入。3、系统有延迟录入的情况。建议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其社保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或者拨打社保查询热线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感谢解答,工作1年6个月,公司裁员,但未提前30天通知,我应该获得几个月的补偿金呢? 劳动法规定的裁员补偿金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7月20进入一家公司,至今为止公司也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我想起诉他,具体要怎么做?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离职可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1.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解决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能补办导致其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因,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3.离职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 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具体按照_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 老板说给员工买社保的,却未买拖拉几个月,该老板有多家分店的,请问老板不买社保合理吗?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还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但工地打工把钱借给了三包老板,现在三包老板已经不见了,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之后因身体原因,停交了4个月,现在个人交医保,把之前4个月的补上了,交全年的,住院有等待期吗? 法律分析:其实职工医保的等待期要分情况,如果是公司或单位帮你缴纳社保,那当月缴纳即次月十五号就即刻生效。 如果是自己个人缴纳社保,那就要看自己中间是否有断交超过三个月,如果没有超过三个月,那情况就和公司单位帮忙缴纳一样,即次月十五号即刻生效;如果断交超过三个月以上,这种情况就有等待期,并且等待期为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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