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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权失效多长时间可恢复
释义
    专利失效的恢复时间不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一、什么是专利的推广应用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专利推广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二、专利转让后专利费归谁交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专利转让后专利年费由受让人缴纳。
    《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三、怎么申请专利
    当事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需要申请人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然后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初步审定后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就会公布,再在申请之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申请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可以授权给申请人专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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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3: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