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退出失业保险,如何进行操作? |
释义 |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失业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人员需办理失业登记,持相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一定条件,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需提供相关手续,退款人需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并解款后领取收据。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没有退保的功能,但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若主动离职,是不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失业保险退款规定: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上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结语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需持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凭登记证明和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登记之日起计算。享受失业金的条件包括参保满一年以上、非自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等。失业金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而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需在重新就业后办理,退款手续包括申请退款、核定退款金额、解款和领取收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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