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药品的有效期,我们还可以理解为有效的药品质量生命周期。当药品超过这个时限后,其内在结构、组成和临床的效价均会发生改变,大多数为疗效的降低,少数毒剧药品会因毒性加强、临床药理作用也会加强,多见于左右旋异构体、或同分异构体的药品。当存在时间过久时,或消旋、或降解等等,成为多种成分的混合物,如:马钱子碱类、莨菪碱类、麻黄素类。在此,我们就以中西成药常规管理的品种为例,探讨药品效期的普遍性。由于药品的定义范围很广,故而,药品有效期还有许多特殊情况,如:部分中药饮片的有效期较长,部分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和血液制品的有效期较短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都按劣药论处。并依据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就明确了一种合格的药品必须标明其有效期,否则即为不合格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