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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不知道被告地址怎么办
释义
    1,你如果在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就应该受理的。
    2,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你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至于你的钱是否能要回来,那要看以后的执行情况的,现在无法判断。
    一、起诉离婚被告联系不上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联系不上,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对方,对方不出庭要怎么办
    起诉对方,对方不出庭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缺席判决是指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形。确系判决仅仅表明法院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但并不会影响该确系当事人在判决之后所享有的上诉权利。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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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