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开会不去被扣工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下班开会不去被扣工资 要是偶尔下班要开会的话,那是应该去的,但是要是每次都是在下班开会的话,那就是不合理的,不过下班开会扣工资肯定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公司在下班时间开会,是为工作需要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应当属于加班。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或者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事务的情况。 劳动者遭遇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因报酬发生争议,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扣员工的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综上所述,员工在公司上班都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下班后属于个人时间,如公司安排下班开会,则应当算加班,需要给加班工资,即便是员工没有参会,公司也不可以扣工资,否则就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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