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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书是否一定要原件才有效
释义
    正常情况下,合法的授权委托书不一定要经过公证,只要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后就具备法律效力。但办理房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登记部门很难判定真伪,为了慎重起见,要求公证。一般来说都是必须要原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可以既签名也盖章的。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的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是指只要有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中的任何一个就有效,即可以只有定代表人签名,或只盖公司公章。但是,并不排除在签名的同时又盖章的情形。所以,如果在盖公司公章的同时,也有定代表人签名也是可以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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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