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小孩上学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
释义 |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三者一致的,可在施教区就近报名入学。 2、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也可以入学。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实施方案公布后,相关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这个“同步”是指“同一个时间段”,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上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即“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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