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部队有部队军事管理规定,你应该逐级反应情况。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十二条 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一)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三)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四)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六)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八)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九)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扩展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