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是否构成违法? |
释义 | 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不构成违法。具体情况如下: 1、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只是行为不当; 2、经过相应的管理人员或人民警察提示、训诫、警告仍然不改正继续侵害公共利益者,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报案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讲述清楚,表述清晰,最后签字,派出所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1、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4、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5、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6、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2、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4、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5、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6、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明令解散、取缔后,仍以原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7、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8、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