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证明抚养关系,可以围绕承担了部分或者全部生活、教育费用以及进行实际照顾的证据。可由了解状况的证人和支付费用的票据来证明继父或者继母承担了教育和生活的费用;生父母和继父母的结婚证便可以证明双方在一起生活时继子女还未成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